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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4注册平台_2021农用地转用申请详细流程
无极4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因此,农用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批权限,将现状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是国家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具体实现形式。 农用地转用的条件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3.保质足额补充所占耕地; 4.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明确预留的项目用地; 2.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建设项目用地; 3.供水、供电、排污等确实无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权限(找哪个单位办理) 农用地转用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业公共设施和农民宅基地等需新增建设用地,且不涉及到征收的项目用地,可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 (一)国务院的审批权限: 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批准,为实施该规划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4.国家重点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建设项目; 5.涉及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或者土地征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 1.除国务院审批权限以外的其它城市的市区建设项目; 2.县级城市所在的城镇及其它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镇建设项目; (三)省级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审批权限 省级人民政府授权设区、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乡镇建设项目。 农用地转用审批与土地征收审批程序处理 一般的建设项目用地都要涉及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收土地,不再另行办理征收土地审批。 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审批都在省级人民政府权限内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收土地。 农用地转用属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而征收土地属于国务院审批权限的,先由省级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作审批,再报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 农用地转用程序(流程+材料) (一)用地申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填写《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法53)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5.其它相关资料。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执行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二)受理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对申请用地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农用地转用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上报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拟定《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对同时实施土地征收、规划修改的建设项目,一并拟定《土地征收方案》、《规划修改方案》(单独选址项目同时提供《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一书四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依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村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地(包括土地征收),由县、市人民政府分批次提出申请。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建设涉及农转用(包括土地征收),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单独选址项目按项目上报。 (四)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方案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May 16, 2022 -
无极4注册平台_大事件!你的地要“丢”了!
无极5官网土地确权之后 以下这6种宅基地子女可能无法继承! 且这些无法被继承的宅基地 最终将被村上收回 01已分户的孩子无法继承父辈宅基地 当子女与父母已经分户,且有自己宅基地的就无法再继承父辈宅基地了。小刘和妻子结婚后和父母分户了,费尽千辛万苦申请了一块自己的宅基地,小两口激动万分,合计着将来再把父母的宅基地继承过来,干一番大事业。他能如愿吗? 答案是:当然不行! 原则上分户了,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虽然血缘上是亲人,但是如果再允许子女继承父辈的宅基地,那子女就拥有了两块宅基地,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是不能继承的。 0 2 宅基地是违法的无法继承 创业青年小胡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了一座厂房,想做一点农产品加工的生意来增加收入。 提问时间:这样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答案当然是:当然不行! 宅基地是让村民建房居住的,小胡这种做法就属于擅自改变了土地的性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样的宅基地自然就是违法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父辈的,原则上子女是无法继承的。 03子女户口迁走,转为城镇户口的 阿萍一家在城里买了房,户口也迁到了城里,父母还住在老家。放假的时候阿萍会回到老家休息,享受乡村的惬意,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十分美好。可这种生活也不是永久的。 大家都知道,能享受宅基地权益的基础就是本村集体成员,如果丧失了村集体成员身份,那么自然无法再继续享受宅基地权益了。 提问时间: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答案是:可以!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继承,等房屋自然毁损,灭失之后,不可翻新,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 0 4 五保户的宅基地 杜爷爷是位鳏寡老人,一直由村里供养,最近他得了重病,不知道从哪儿来了一个自称老人远房亲戚的人,说愿意照顾老人直到百年,并表明希望继承杜爷爷的宅基地。 提问时间:那么这位远方亲戚可以继承杜爷爷的宅基地吗? 答案是:当然不行! 五保户,就是无儿无女,由村集体供养的成员,他们去世之后,宅基地是被直接收回的,没有所谓的继承问题。 0 5 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无法被继承 李刚的父亲最近去世了,身为儿子,李刚继承了父亲的120平方米宅基地。但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却被告知只能继承100平方米多一点,因为另外的部分属于私自扩大的。 在农村,对宅基地的面积有严格的限制,很多人扩大了自家的宅基地面积,私自扩大的部分,也就是超出了规定面积标准以外的部分,无法被继承。甚至有专家建议,超出面积的宅基地要征税,或者收归村集体。 06闲置超过两年时间的宅基地 河北小伙张某一家人都在城里打工谋生,天有不测风云,张某在城里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为这个事情全家人都在忙活。待尘埃落定,一家人回到老家时,却被告知宅基地要被收回了。 提问时间:你知道宅基地被收回是什么原因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下来宅基地,却长期闲置未使用的,村集体有权利收回,这个长期闲置指的是闲置超过两年以上。March 29, 2022 -
无极4注册链接_2022,农民将迎来住房、养老、医疗三大保障
无极5登录近日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将会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为基础,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并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和质量。 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发展限制、公共服务人才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已经成为公共服务建设发展的重灾区!许多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极度缺乏,尤其是在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 虽然攻坚脱贫战略已经基本完成,但依旧有很大一部分困难群体需要帮扶。面对这些问题,在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农村居民也将会迎来“三大保障”! 一、住有所居 虽然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升,但是住房问题依旧困扰着许多农村居民。 有大量的农村居民居住在危房之中,却仍然面临无地建房的困难,所以“住有所居”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农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 对此各地农村也正在积极推动农村住房建设制度改革,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进入2022年后,有两大住房改革工作将会持续开展! 深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水平 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就开始逐步实施了,将会根据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情况以及住房情况,给予适当的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推动农村居民开展危旧住房的修缮以及重建工作,从而改善这部分农村居民的住房质量。 提高其基本的住房水平,推动其基本生活质量得到提升!如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经实施了12个年头,危房改造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进入2022年后,各地农村依旧会持续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质量和水平! 合理规划农村土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目前农村的住房建设也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各地农村都正在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控,并建设土地使用规划,明确土地利用优先顺序。 很多地区由于人多地少等原因导致大量的农村居民想要申请宅基地用于住房建设,却面临无地可申请的局面。 对于这一问题,在当前土地改革中,也明确指出要合理规划农村土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同时部分农村也正在推动“统一规划建房”改革工作的开展。 在合理使用农村土地资源的同时,保障农村居民住房权益,提高农村居民住房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老有所养 “老有所养”是农村居民将会迎来的第二大保障。 养老一直以来都是农村老人面临的头等大事,由于养老金过低,农村缺乏基础的养老设施,子女面临的生活压力较大等原因影响,很多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都得不到保障。 部分农村老人依旧需要自食其力,很多农村的留守老人、失能老人也得不到有效地照料。 所以进入2022年之后,各地依旧会大力推动农村基础养老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水平,让农村老人能够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除此之外,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各地农村也正在逐步推动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水平。 三、病有所医 改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让农村居民能够看得起病、看得上病,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 现阶段虽然农村居民的医疗看病保障水平得到了提升,但依旧存在很多的问题,由于缺乏基础医疗设施和人才,很多农村居民依旧面临看病难等问题。 各地农村也正在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人才的培育,在“十四五”规划之中,就指出将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医疗体系建设。 进入2022年后,此项改革工作依旧将会持续推动,并结合合村并镇改革、统一规划建房改革,推动农村基础医疗设施建设,从而让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病有所医”! 文章来源头条号:大话三农八卦January 23, 2022 -
手机无极4登录_2022有关农民耕地的三项工作,你都知道吗?
无极5登录2022正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个年头,农业农村的发展工作也开始步入到非常紧要的阶段。此前,农村的各项改革工作都基本落到实处,为农村的建设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有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虽然基础部分已经完成,但是真正要发展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阻碍的。2021年末农业农村的相关会议中,就曾指出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的工作! 一起来看看2022有关农民耕地的三项工作是哪些。 1、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保护耕地是我国近年来一直都非常重视的,既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也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纵然我国颁布多个政策去严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但滥用、破坏耕地的情况依旧屡见不鲜。想要耕地的数量与质量能够得到保证,需要土地用途的合理规划,也需要耕地保护的目标责任有明确的监督部门或监督者。 上段时间的农业农村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中,就有专家指出“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保障好粮食安全最根本的生产能力。” 强化执法监督,对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毫不手软,依法严肃查处。可以有效地保障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有序开展! 2、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农村“空心化”越来越严重,主要是因为耕地的收益比不上到城里务工,一年下来的收益(特别是种粮的)跟不上社会的发展。这样一来,就越来越多的农民都不愿意从事农业耕种;又或者是选择更改土地的用途,使其“非粮化”,例如挖塘养鱼、栽种果树等等。 身为农业大国,我国的耕地面积在全世界只占了8%,但是能够养活全世界22%的人口。粮食安全关系着我国的社会稳定,所以在“十四五”规划之中,加强农村耕地用途管制,是最为重要的一项改革工作之一。耕地资源不被滥用,才能有效地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 3、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 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作为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改革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主要是为了提升耕地质量,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耕地资源的价值既可以在农业机械化或规模化的种植中得到提升,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重获取到更多的经济收益。 同时,积极配合指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能够获得相应的建设补贴。这对于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总结 以上便是2022有关农民耕地的三项工作,包括有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对于2022的耕地政策,你有什么样的想法?欢迎留言到评论区,大家共同讨论哦!January 7, 2022 -
dz无极4能提现吗?_地合网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深举行
无极5为进一步推动镇村要素资源入市,聚焦农村产权要素交易的实际需求,推动乡村振兴,2021年11月4日,广东地合网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深举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王喜龙,三资交易部副部长王丹,三资交易部项目经理杨军、王睿萌、湛鑫,华地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罗亚维,地合网总经理刘蛟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中,双方明确,将通过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解决农村产权要素交易规范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断提升农村要素交易效率,促进资本流向乡村,为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保障农村产权要素在交易中实现保值增值,让农村产权真正活起来,推动乡村振兴,并对首批28个项目进行重点展示。 双方还将在农村产权交易的前、中、后端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各地区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改革创新,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全媒体”思维,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服务质量、实行优势互补、持续提升行业影响力。 未来的合作,将立足于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改革创新机制,积极实践探索,突破城乡“二元”障碍,推动国内广大乡村地区的农村要素资产入市。 双方参会人员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标志着双方正式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农村产权要素市场的繁荣活跃,积极推动行业培训,提升行业人力资源职业素养水平,通过人才推动行业走向规范有序,聚焦服务三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助力! 广东地合网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地合网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国领先的土地流转、交易及综合服务平台,是土地服务行业标准创立者与践行者。在供应端,地合网联合基层政府,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将细碎化的农地整合成集中连片的农地,同时进行产业研判和策划。地合网还通过整合线上线下地源、客源资源,为三农服务。 经过多年的国土资源及乡村土地开发领域的相关研究与实践,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其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连樟样板区英德市连江口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项目、九龙小镇国际生态农业度假区、万科产业生态园战略合作项目等等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在2021年6月,地合网协助英德市政府在连江口镇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面协助推进“三块地”的入市工作。同时推进村集体召开村民表决大会,引导村集体按照入市流程提交资料、参与探讨“三块地”改革工作会议,建立农村资产交易制度。 地合网旗下还拥有地合(dihe.cn)、地合 APP、地合云图、土地资源网等平台产品,开创“互联网+土地”的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新时代。随着地合网地方分站加盟合作布局及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拓展,形成以华南为轴心、覆盖华东、华北、华中、西北、西南、东北的大片区支撑服务体系。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平台与运营体系构建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与经验。其交易平台资质、广泛影响力、资源汇聚能力等方面的优势突出,可联合社会各界、资本和政企资源,推动农村产权入市交易。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能为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提供信息发布、意向征集、组织交易、资金结算、成交鉴证等全流程服务体系,同时能对接最优质的资本市场与投资群体,快速实现资本与项目的嫁接。November 7, 2021 -
无极4平台靠谱吗?_村民卖出自家住宅,十几年后反悔有用吗?
无极4注册近年来,我国的发展重心放在了乡村振兴,随着越来越多的惠农政策颁布,大家都知道农村将会越来越吃香。于是,农村的“三块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宅基地)也备受关注。 在十几年前,村民李某将自家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最近却反悔了。李某认为,当年与他交易的购房者王某并不是同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于是,李某进行了上诉,要求房子归还自己。对于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基本案情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的案情。 某村的李某为获得一笔周转资金,于是将自建的农村住宅出售给王某。当年,陈某与王某签订了合同,付清款项后,王某就搬进了房屋,居住生活至今已经十余年。没想到十几年后,李某居然将自己告上了法庭,对于这一点,王某也感到非常的意外。 李某主张当年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该合同违反了我国颁布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根据宅基地管理新政,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政策只是鼓励村民在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 由于王某并不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且王某在户籍所在地已经拥有了宅基地,所以王某并不具备成为流转对象的条件,故合同理应是无效的。李某请求法院确认并要求王某把房屋及附属用房返还。 法院审理 案情已经梳理,我们只需要抓住重点的信息去分析即可。 李某主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所以,法院的第一步便是确认合同是否成立。李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且完成了义务——李某交付了房屋、王某支付了房款,所以,法院认为合同是成立的! 其次,李某认为与王某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新政策,农村的宅基地不能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只是,在开庭前,王某的户籍已经迁入李某所在村,成为了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且已经居住了十余年。 所以,李某与王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手上,不影响集体土地所有权。同时,李某在缺钱的时候卖出房屋,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又提出收回房屋,这与诚实信用(民法典)的原则相驳。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求,哪怕后来李某再次提出上诉,也维持了原判。 总结 这个案例很明确地说明一点,宅基地或土地流转时,签订合法的流转合同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知道,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此种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村民将本村的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同样无效。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此案中,既然王某已在涉案房屋居住十多年之久,同时也成为了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同时,其他的成员对于涉案的宅基地流转未持异议,所以李某与王某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此案件,只想对李某说一句:我国的土地政策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并不是让你促成“霸王”条款的理由!October 1, 2021 -
无极4注册页面_一文读懂宅基地最关键的20个问题,内含申请宅基地流程
无极5登录一、农村宅基地的概念及分配方式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20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 四、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什么情况下农村土地可以用于建设用途 2020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前,农村土地用于建设用途只有三种类型:村民建房(宅基地)、乡(镇)村公共事业公益设施、乡镇企业。后两种情形的建设用地称为集体建设用地。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施行后,依法登记为集体所有,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农村土地也可出让用于建设用地。 六、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虽然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最新答复,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七、建国前乃至五十年代发的农村房屋土地所有权证,是否有效 宪法已经明确将全国土地所有权收归国有或集体了,一般认为这是笼统的征收。建国前乃至五十年代实行土地私有制,发的都是土地所有权证。1950年《土地改革法》第30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最高法院1955年11月解答河北阜城县来信认为,在土地改革后,所有以前的一切老契,均已作废。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对天津市土地管理局的批复,解放后颁发的私有土地契证现均已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私有土地契证认定范围内的土地,目前仍由原所有人合法使用的,可确定其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已由其他人使用或空闲未利用的土地,原土地所有人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土地改革前颁发的契证一律无效,土地改革期间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也失效,但房屋所有权未明确。在土地房屋私有权契证一体的情况下,一般认为房屋所有权也应无效。但由原所有人或其后代继续合法使用的,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八、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对农民群众有什么好处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强化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更是维护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 将农民与土地物权密切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九、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三)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十一、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依法确定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1)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相关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十二、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 (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 十三、哪些情况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十四、新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有哪些变化 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另外,新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所以,想申请宅基地的村民,要咨询当地农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小产权房”可以发证吗…July 20, 2021 -
无极注册登陆平台_【宅基地】新动向,房地一体!
无极5土地在过去也没有定义怎么使用,怎么管理,记得农村有人家住在村子的最里面,只有一天羊肠小道才能通往外面,如果说开车进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还有人家住在大山上,有车子也很难上去,时代住在这里的人们为了生活更方便于是就是整家搬迁到空旷地带,于是就有人家利用耕地来建房子。 近些年对于土地的使用国家也提出了“建房八不准”,土地的属性再一次清晰开来,从2013年开始的土地确权让大家很好的认识到了土地的权益,可以租赁,还可以在村集体之间买卖,还可以无偿退出。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展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也迎来了新的改革。去年年底前宅基地确权工作基本上结束了,但是宅基地的使用很多人也还是一知半解, 那2021年还会继续宅基地确权工作吗? 随着城市房价居高不下,让原本在城里买房的农村人打了退堂鼓,按照一个90多平的房子来说,一平米15000来算的话,一套下来也要145万左右,如果贷款的话会更高(按照30年还款期限,一个月的月供在4500左右),所以在农村建房成了趋势,根据最新要求,在农村建房就需要申请宅基地,申请宅基地就需要确权,所以宅基地确权在2021年会继续的! 宅基地确权有什么变化呢? 以往宅基地确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都是分开的,而随着房地一体的提出,以后宅基地确权和房租确权是统一的,并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这就跟城里的房产证一样,从而更加切实保障了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的合法权益。June 18, 2021 -
无极注册登陆平台_海陵区发布2021年第一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
无极5登录今年是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海陵区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村庄环境管护“红黑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该区通过第三方机构抽查、区级复核的方式,开展“红黑榜”考核工作,85个行政村(涉农社区)180个自然村参加考核。 红榜名单:九龙镇姚家社区姚家自然村、罡杨镇西冯村西冯自然村、城西街道麒麟社区高舍自然村、九龙镇振东社区强陈自然村、城东街道宫涵社区纪庙自然村、城东街道鲍坝社区鲍坝自然村、城南街道忠南社区忠南自然村、罡杨镇纯垛社区卫东自然村、城南街道新胜社区新胜自然村、华港镇双烈村陆庄自然村。 黑榜名单:京泰路街道林南社区南马自然村、苏陈镇苏陈社区苏陈自然村、城西街道麒麟社区王舍自然村、华港镇野营村野营自然村、华港镇港口村港北自然村、华港镇港口村港南自然村、红旗街道中菱社区采菱自然村、城东街道老东河社区老东河自然村、城西街道朱庄村朱南自然村、华港镇桑湾村桑湾河东自然村。 发布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海陵区June 5, 2021 -
无极4注册平台下载_泸州:桑葚丰收果农乐
无极4注册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近日,笔者在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中寨村泸州源辉农业公司的200余亩台湾桑葚种植园看到,一株株桑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紫红色或紫黑色的桑葚。桑果园吸引了游客前来体验采摘,而公司的工人们也在林中忙着采摘桑果用于桑果茶、桑果酒的深加工。 台湾桑葚,又名紫金蜜桑果,果体长、成条形,一个果实长度可达8至10厘米,比一般的桑葚长4至5倍。果实成熟时紫里透红,比一般桑葚甜度高,糖分可达20度以上,并且入口即化,成为早春水果中的“美味”,是集营养、保健、药用于一身的“果中新贵”。而且,台湾桑葚一年三熟,4月至9月都是采摘期。 中寨村这个桑葚园,建成于2014年9月,是江阳区唯一的果桑种育示范基地,目前桑葚种植面积已达200多亩。 “我们所有的桑树都不施用化肥、农药、化学除草剂,除虫也采用肿腿蜂来完成。”桑葚园负责人吴元辉介绍,他们全部使用经高温发酵无害化处理后的农家肥,如堆肥、沼肥、作物秸秆、泥肥、饼肥等。尤其是在除草上,都是放养大白鹅来除草,确保种植生产的桑葚绿色环保、无公害。 吴元辉还告诉笔者,为了延伸桑果产业链,目前已经将桑叶制成桑叶茶,桑果也制成了桑果茶、桑果酒出售,极受消费者喜爱。今年4月,一位来自格鲁吉亚的商家到桑果园体验后,双方拟就桑叶、桑果、桑枝的深加工及产品走向海外市场加强深度合作。 “今年气候好,雨水、阳光都很充足,200余亩桑园产量预计有5万公斤,预计桑果综合产值可达300万元。”吴元辉说。April 1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