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下载官网_宅基地实行试点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

许多外出务工的村民,因为常年在外,老家的宅基地长时间根本就没人住,也没人打理,有的房屋早已破旧不堪、杂草丛生了。这时有村民会问,这些宅基地该如何处置才好呢?想卖一时半会也卖不掉。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这条规定恰恰能解决上面村民想处置农村老家闲置宅基地的问题。

目前,国家鼓励已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试点工作已从原有的33个区县开始扩展到全国各地。例如济南商河选择宅基地有偿退出可以获得奖励金和购房优惠;宁夏平罗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以地养老"模式,允许农村老人自愿将宅基地、房屋、承包经营权退回集体,置换养老服务等,这些例子已表明开启试点的地区对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做了诸多针对性的尝试。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曾表示,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从已经开始试点的地区事例中,可以发现宅基地可以通过转让进行土地流转是村民的一个重大利好。虽然宅基地需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历史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及以上宅基地的,或因农村村民进城购房造成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多余的宅基地可以转让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流转仅限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不能转让给本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也就是说,城里人或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无法购买本村宅基地的。

此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其主要措施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1、实行差别化的用地标准

综合考虑城镇容纳空间等因素,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对于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2、实施规划统筹管控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和修订时,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有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适当调整规划。

3、改进用地计划安排

依据相关规划,更多考虑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国家充分考虑各省(区、市)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合理分解计划指标;省(区、市)根据所辖各市县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专项安排计划指标;县(市、区)在组织城镇建设时,优先安排吸纳进城落户人口镇的用地。

4、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县(市、区)要按照方便进城落户人口生产生活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

5、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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