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下载_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该怎么办?

有这么一个案例,某村集体拥有一个果园,但是果园的收益并不理想,于是就计划将其承包出去。因为果园本来的收益不太好,所以承包出去的价格稍低一些。好不容易,有一陈姓果农把果园承包下来了,并细心打理。

经过一段时间后,果园的收益越来越好;再后来,村里的某些村民就妒忌了,表示不同意村集体将果园承租出去,甚至发生了哄抢果实的事情。果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该怎么办呢?

如果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受理的应是基层人民法院。

确定双方主体

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发包方的主体应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者是村民委员会。首先,个人并不能代表发包方行使权益,所以部分村民不愿意再租是没有用的。换个角度去理解,甲与乙签订合同,丙又有什么立场去说不同意呢?丙只能说服甲不要签或者终止合同,但并不能替甲做决定。

回归到以上案例,案例里果园流转的双方都是签订了合法合规的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无论部分村民的意愿如何,他们的第一交涉对象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这名陈姓果农。如果身为发包方,却侵害承包法(陈姓果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6种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如果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侵害时,有6种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停止侵害。只要违法的行为处于正在进行时,则适用这个责任方式。承包方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后续的损失加大,有权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对侵害“喊停”!

第二,返还原物。适用于返还原物的,首先得必备两个条件,一是有这个原物的存在、二是有返还的必要。如果是特定的物品,那就可以直接返还;如果是不能返还原物的(例如种植类的)或者是流转收益的,那就折价赔偿高于或等于的费用。

第三,恢复原状。具备恢复原状条件的,则可以要求发包方所侵害的部分进行原状的恢复。否则的话,也是可以跟第二点一样的处理办法,折价赔偿费用。

第四,排除妨害。如果发包方在承包方的地块附近故意添加阻挡物等,影响其生产,则可以要求加害方自行排除,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

第五,消除危险。这一点跟第一点有类似的地方,就是危险属于正在进行时的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等进行危险排除。这一点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点共同使用。

第六,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为通用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可以是实物赔偿,也可以是金钱赔偿。如果发包方做出了土地承包法或相关管理法里所禁止的行为,对承包方造成了损失,则需要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总结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那是可以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维权,所以承包方必须得签订合符法律法规的流转合同,还得及时到当地的登记机关进行报备,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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