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平台靠谱吗_承包权和经营权的4个区别,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由于“三权分置”的政策颁布,土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使用权都可以分别归属不同的人。
那么,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承包权和经营权的4个区别
1-性质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利中,包括了承包权。承包权的主体具备特定性,不可分割到个人,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而经营权则是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是一种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管领的排他性权利。
2-内容
承包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与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经营权则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3-放弃的标准
放弃承包权,那就是不参加土地承包,需要明确表明放弃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放弃经营权,承包人需要提前半年写好书面通知,否则村委会是不能随便收回承包地的。
4-继承
如果承包权人的子女落户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那么子女自然具备该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承包权的直接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所以同为村集体成员的子女,自然具备继承的资格。
相对来说,经营权有一定的复杂性,具有家庭承包和其他承包的两种方式。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那么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因为与承包主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是可以继续进行耕种,只有林地是可以继承。
二、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
若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发包的,本质上就是土地使用权纠纷。
如果无法确定谁是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何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则不能确定承包合同的有效性。确定发包方的土地使用权人地位后,承包经营合同才具备了民事诉讼的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公民与法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使用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承包者因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对农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上占有、使用、收益的基本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条例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合法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法。
其中,第二十三条法律有规定:承包方在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要相应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结语
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行政法调整;
而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更多层次是从民事合同的角度对民事主体公平享有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和规范,体现的多是合同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平等协商,意思自治,主要由合同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