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为新湖集团提供1.55亿元担保
乐居财经 刘治颖 3月3日,新湖中宝(SH600208)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3月2日,新湖中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亿元。2023年3月2日,新湖中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0.55亿元。
据乐居财经了解,新湖集团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37,738.33万元,黄伟先生和其配偶李萍女士分别持股53.07%、22.76%;法定代表人:林俊波;经营范围: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贸易、投资等。
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湖集团总资产3,175,007.83万元,负债总额1,473,468.5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01,538.29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04,791.09万元,净利润63,027.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截至目前,新湖中宝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5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08%;新湖中宝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26.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77.12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0.0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45%、7.38%。无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