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怎么当代理?_困难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3月23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为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运行成本,全力稳定就业岗位,我市将继续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介绍,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和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中的一项。   困难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江西注册落户,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我市生产结构调整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截至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已在我市连续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12个月以上(按规定免缴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视同缴费);受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2020年连续3个月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平均下降30%以上亏损的、或连续3个月以上利润同比平均下降40%以上的、或1年内亏损月数达6个月及以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困难企业可在南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经办系统进行申报或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上下载填写《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并提交材料向失业保险统筹地进行申报。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审核工作是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会审、交叉审核的办事服务事项,为践行‘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服务理念,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为申报企业提供‘一家牵头、并联审核、限时办结’办事服务。”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各审核部门要对照认定条件和部门职责利用部门资源,充分运用部门信息系统,依托大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审查复查。尽量减少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化审核流程,鼓励企业尽可能在网上进行申报,尽快实现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核、公示全程网上经办。(来源:南昌晚报)

抱歉,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