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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极娱乐首頁_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和填写说明

    无极娱乐首頁_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和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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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对2015年制定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提供下载。 新示范文本的发布,是为了方便各地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如有需重新签订或完善承包合同的,可以结合示范文本与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接下来,我们来细说一下合同的填写规范。 示范文本第一部分 首先,合同的示范文本是由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根据行政区域承包合同管理的需要,增补相应的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GB / T 35958-2018)规定填写承包合同代码。  发包方 发包方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是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发包方应填写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的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的信息填写。  发包方负责人 填写发包方当前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代表 填写承包方农户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承包方农户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地址 填写承包方代表的户籍地址。  地块名称 填写地块小地名,又或者是村民约定俗成的地名。 地块代码 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GB / T 35958-2018)规定填写承包地块代码。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应当填写确权确股对应的大地块代码;难以落实大地块的,可按地方“确权确股”的相关规定处理。  坐落( 四至)  填写承包地块的东、南、西、北的四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填写应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中的“地块四至”一致。  面积 每个地块都有一个对应的实测并公示确认的面积。如果是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块,则记载该农户按其股份计算占有的面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单位为“亩”,所以应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质量等级 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 / T 33469-2016)、《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 / T 1634-2008) 或者土地发包时的实际情况填写耕地的地力等级。 有条件的地方,应优先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集的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成果资料,确定承包地块的地力等级。  承包土地情况的备注 备注可以填写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以转让、互换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在该地块的“ 备注” 栏中 填写“转让、互换取得” 等信息; 二是属于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可在该地块的“备注”中注明“确权确股” ; 三是其他需要备注的事项。  示范文本第二部分 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 填写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姓名、与承包方代表的关系。 所有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都要一一列入,不但是为了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更是为了切实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 家庭成员因出生、收养、结婚或者离婚、死亡等发生变化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  承包期限 从当地统一组织土地承包的时间点起,承包期为30 年。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按相应期限填写日期。 这部分同时也详细说明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有权利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但是不能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与农业基础建设。 承包方有权利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同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值得注意的是,绝对不能更改土地用途,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其他事项 承包双方可以就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但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承包地地块示意图 示意图是指反映承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址及四至范围的图形,附图可以是打印的,也可以是粘贴。 总结 以上所分的三个部分,仅为合同图片截图的分部分,并不是指合同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 无极4平台靠谱吗_承包权和经营权的4个区别,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

    无极4平台靠谱吗_承包权和经营权的4个区别,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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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由于“三权分置”的政策颁布,土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使用权都可以分别归属不同的人。 那么,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承包权和经营权的4个区别 1-性质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利中,包括了承包权。承包权的主体具备特定性,不可分割到个人,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而经营权则是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是一种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管领的排他性权利。 2-内容 承包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与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经营权则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3-放弃的标准 放弃承包权,那就是不参加土地承包,需要明确表明放弃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放弃经营权,承包人需要提前半年写好书面通知,否则村委会是不能随便收回承包地的。 4-继承 如果承包权人的子女落户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那么子女自然具备该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承包权的直接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所以同为村集体成员的子女,自然具备继承的资格。 相对来说,经营权有一定的复杂性,具有家庭承包和其他承包的两种方式。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那么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因为与承包主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是可以继续进行耕种,只有林地是可以继承。 二、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 若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发包的,本质上就是土地使用权纠纷。 如果无法确定谁是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何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则不能确定承包合同的有效性。确定发包方的土地使用权人地位后,承包经营合同才具备了民事诉讼的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公民与法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使用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承包者因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对农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上占有、使用、收益的基本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条例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合法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法。 其中,第二十三条法律有规定:承包方在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要相应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结语 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行政法调整; 而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更多层次是从民事合同的角度对民事主体公平享有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和规范,体现的多是合同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平等协商,意思自治,主要由合同法调整。
  • 无极4平台靠谱吗?_猪价跌至6元!2022野蛮布局,养猪散户何去何从?

    无极4平台靠谱吗?_猪价跌至6元!2022野蛮布局,养猪散户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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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企占比超6成,年亏数百亿!2022年野蛮布局,散户该何去何从 01、猪价跌至6元 2022年元月,生猪行情可谓是流年不利,受市场猪肉消费低迷、局部“卫生事件”扩散等的影响,白条猪走量偏低,市场剩货多,屠企亏损加大,进而加大压价力度,结果生猪价格一跌不起,先是迎来“9连跌”,紧接着猪价反弹失利,生猪继续走跌。 截止1月15日,生猪均价已回落至13.94元/kg,这意味生猪已回落至6元大关。要知道第4季度时,生猪长期保持在8-9元大关。如今行情走跌,养猪人陷入了深亏中,如今猪粮比已降至5.17:1,距离6.5:1的盈亏点还有很大差距,可见生猪养殖亏损之大,目前一头猪要亏上300元左右。 其实从2021年年初开始,生猪行情就不尽人意,贯穿全年来看,猪价从18元大关跌至6元左右,这一切还要归于产能的扩张,正是市场供应量加大,结果导致生猪进入寒冬。 而2022年1月份的生猪产能,主要是看去年8月份的仔猪产量,实际上,去年2-8月份,新生仔猪量月均增长2.5%,因此如今行情涨不起来并不意外。 02、猪企产能野蛮扩张 2020年时,生猪均价在15元/斤以上,这激起了很多人的养猪热情,除了散户纷纷补栏扩张产能外,猪企也快速收购仔猪,生怕错过了最佳黄金期。 原本,官方预测生猪产能需要3年才能恢复,也就是2022年年底,却没想去年7月份时,生猪产能、能繁母猪数量就已突破正常年份的100%,而这一切自然归功于规模化猪企。 养猪四大巨头牧原、正邦、温氏、新希望,2021年出栏的生猪分别为4026.3万头、1492.6万头、1321.74万头、997.81万头,而这4大猪企累计出栏量超7838.45万头。 这些猪企均超额完成出栏任务,同比均增超100%,其扩张速度如同开挂,甚至连傲农、大北农出栏量同比均超130%。 其实早在2020年时,猪企就加快扩张速度,仅上半年,25家猪企的投资额就多达1659亿元。而牧原增长速度更快,截止2021年底,累计建设218家子公司、23家屠企,员工也激增至13.5万人。 然而,在产能扩张的背景下,却是猪企亏损加剧,除了牧原尚有盈利外,正邦、温氏、新希望均亏损百亿元,就连天邦也亏损40多亿。 也就是说,生猪产能快速恢复,其实是拜规模化猪企所赐,不过它们能够亏得起,不怕亏损。他们一边举债百亿,一边加快产能扩张,这对小散户来说是很大的打击。 据悉,早在14年时,年出栏超500头的猪企占比仅为41%,但19年时就增至62%,如今更是预估超68%以上。 也就是说,猪企完全控制了生猪市场,散户已没有话语权,只能任由规模猪企宰割! 03、2022年猪企野心依旧 尽管2021年,不管是猪企还是散户均陷入深亏中,就算临近春节的1月14日,养猪人仍亏损惨重。从相关数据来看,目前一头猪亏损额多达280元左右,仔猪平均亏损额为106.5元/头。 不过猪企仍在抢占市场,疯狂布局2022年的生猪市场。如正邦就是如此,2021年时募集230.8亿元,加快产能扩张、种猪培育,今年还将募集600亿资金,计划抢占牧原的市场,拟建造满足1100万头生猪产能的养猪场。 牧原也不甘示弱,宣称要建造超7000万头产能的养猪场,其后备母猪量计划保持在130万头左右。 可见,2021年的养猪寒冬,并没有让龙头猪企元气大伤,就算亏损百亿,它们依旧计划扩张产能,以争取垄断猪市。 04、散户该何去何从? 在养猪陷入亏损之时,散户们内心百感交集,毕竟他们没有那么多本钱,也没人给他们投资,面对猪企的扩张,他们毫无招架之力,难道2022年它们要被完全挤压出市场? 如今散户们面临的威胁并不少,如规模偏小,无法领取养猪补贴;抗风险能力差,一旦长期陷入亏损,那资金链就极易断裂;对生猪未来行情把控不当,且对市场没有话语权。 不过就算如此,散户们也不会被完全淘汰,国家也不允许猪企完全垄断市场,且很多农民还要靠养猪脱贫致富。其实在《“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中,国家就鼓励龙头猪企帮扶中小散户,发挥猪企的带动作用,和中小猪农联结,以带动散户们致富。 其次,散户们也可养殖特色品种,毕竟我国本土生猪种类多,且市场好评多,只是因生长速度慢、经济价值偏低,养殖的人少。而对散户来说,完全可走特色养殖之路,这样也能致富。 散户们面临着龙头猪企挤压、屠企压价这两座大山,唯有走出一条特色之路,才能更好的适应发展,大家咋看? 文章来源:头条号-惠农圈
  • 怎样注册无极4网页?_从事土地流转,必须得知道的4项环节税

    怎样注册无极4网页?_从事土地流转,必须得知道的4项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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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也需要缴纳一定税费的。而土地流转环节税,则指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会对流转双方收取一定的费用。 不同环节中包含的土地出让契税所涉及的税种、税率和内容均不相同。那么,土地流转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新增耕地环节 这个环节包括征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出让环节 这个环节包括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土地出让契税。 2、印花税: 印花税按土地使用证数目征收,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05%缴纳。 三、土地转让环节 1、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 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4、所得税: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 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 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6、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 四、土地使用环节 其中自用环节应缴的税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环节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投资环节应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 总结 以上所述,土地流转需要缴纳新征耕地环节、出让土地环节、土地转让环节、土地使用环节这4个方面的税。内容较多,建议收藏本文!
  • 怎样注册无极4网页?_怎样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评估?

    怎样注册无极4网页?_怎样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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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价值主要受自然和社会两大方面因素的影响。 自然因素主要指土地自身的特性和土地的自然环境,土地等级,包括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水文状况等。 社会因素包括三类,第一,土地相对不动信息,如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土地制度、交通条件、土地位置、土地基本设施状况;第二,土地经营产值和周边相同类型土地经营权价值状况,第三,如果是流转的土地,需考虑土地使用权承包年限之剩余使用年限。 以上都是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的重要考量,那么,它的价值评估有哪些方法呢?  收益还原法 它是将待估农用地未来各期正常年纯收益(地租),以适当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从而估算出待估农用地价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地价=a/r×[1-1/(1+r)n],a-土地年纯收益,r-土地还原利率,n-土地使用权承包年限之剩余使用年限。对于在正常条件下有客观收益且土地纯收益较容易测算的农用地价值评估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 它是根据替代原理,将待估农用地与近期市场上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农用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农用地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农用地价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地价=情况修正系数×交易实例农用地情况指数。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农用地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的地区。 成本逼近法 它是指以新开垦农用地或土地整理过程中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和应缴纳的税金,并进行各种修正来确定农用地价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地价=(土地取得费+农用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农用地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数×区位修正系数。 评分估价法 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影响农用地价格的因素体系和因素评分标准,依据因素评分标准对待估农用地的相应条件进行评价赋分,按其得分值的大小,乘以客观的农用地单位分值价格,从而得到农用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它是利用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适用于有基准地价成果区域的农用地价格评估。 综上所述,具体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时,应该结合待估宗地的具体特点和土地用途以及估价目的,选取适合的估价方法。
  • dz无极4能提现吗?_农村土地征收的9个步骤,这2个最容易忽略!

    dz无极4能提现吗?_农村土地征收的9个步骤,这2个最容易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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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需要征收土地的时候,毕竟规模化的发展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体现之一。目前,不少的农村进入了规划当中,而农村的土地或宅基地都面临着征收和拆迁的情况。 土地征收的过程就是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需要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实现。而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总共有9步,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是哪9步? 第一步:征地告知 征地报批之前,必须出具一份《征地告知书》,通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需要在拟征所在村、组内张贴,及时通知到位。而在征地告知后,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抢种青苗、抢建或装修附着物等,则不予补偿。 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 紧接着《征地告知书》之后,便是《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然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调查结果确认。需要明确的是,《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的确认不代表同意征地,更不能作为同意征地的凭证。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这一步,可能会被很多人忽略! 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的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就需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但是,如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而放弃听证的,相关部门只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组织报批材料 报批主要有13份资料需要准备: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补充耕地证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拟占用土地的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 第五步:报批审查 由于批准的权限不同,所以得分城市批次用地和村镇批次用地、又或者是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等形式上报。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批准用地。 第六步:缴纳有关税费 新增的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要在用地批准后及时缴纳,税费缴清后方可领取用地批文。 第七步:两公告一登记 征用土地方案依法获得批准后,相关部门要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于所在地进行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公告期满,相关部门则要公告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 第八步:补偿安置听证 这一步与上述第三步的性质差不多,被征地的农民在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之前,可申请听证,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九步:补偿安置 以上八个步骤的流程都合符法规地走完后,就可以说得上是把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确定下来了。在之后,相关部门只要依照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执行即可。如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那么则不得强行占地。 总结 以上便是土地征收所需要的9个步骤,其中第三、第八点是很容易被忽略的,建议大家把文章收藏哦! 土地推荐官,火热招募中…… 土地中介到哪培训,免费课程限时领,点击获取!
  • 怎样注册无极4网页?_广东农业保险的两大目标!

    怎样注册无极4网页?_广东农业保险的两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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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农业保险实行“1+1+8”的制度体系和“12+8+3+N”的险种体系,这是紧密结合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化农业发展规划,它主要是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 天道酬勤,这句话普遍适用,但对不可抗力因素无效。而天气,则是最常见的不可抗力因素之一,而农民的收成又和天气息息相关。所以,从古而来就有祈求来年风调雨顺的习俗。 在过去,农民只能“看天吃饭”,但农业保险的出现,可以有效地为农民提供的保障、降低风险。只是,农业保险目前仍在发展的阶段,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广东就农业保险这方面有两大重要目标,一个是到2022年,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2%以上,密度达到500元/人;另一个是到2030年,农业保险深度与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让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扩面 保险范围覆盖面,水产养殖保险和森林保险从区域试点推广到全省实施;岭南水果方面则是提高优势品种保险覆盖率;生猪、肉鸡、水稻等重要农产品也要加快发展。 增品 同时新增了多个省级险种,蔬菜、茶叶、花卉苗木、蛋鸡、肉鸭等等。 提标 农产品的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水稻从原来的每造800元/亩,提升到1000元/亩;生猪从800元/头提升到1400元/头;岭南水果从1000元/亩提升到3000元/亩。 12+8+3+N的险种体系 12,指的是12个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养殖险类的能繁母猪、育肥猪、仔猪、奶牛;种植险类的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森林保险类的公益林、商品林。 8,指的是8个省级财政补贴的险种。包括养殖险类的家禽、淡水养殖水产品、海水网箱养殖水产品;种植险类的岭南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 3,指的是3个涉农险种。包括农房住房保险、渔船(财产险)、渔民(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 N就是指N个特色险种,鼓励开办保产量、价格、收入等指数化的农业保险创新险种。 以上便是广东未来的农业保险要重点提高的服务能力,除了开展相互制保险试点,还会探索耕地地力补偿保险、城市景观林保险等多个创新产品。也开始往技术创新方面进行发展,包括大数据、云计算、 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与实施农业保险电子保单的试点并推广。 农业保险对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可以极大程度地避免了“血本无归”的情况出现。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有助促进农业的发展,广东作为先行试点,希望能够交出满意答卷,为其他区域做出榜样!
  • 无极平台网址多少_农民脱贫后,低保何时会取消?

    无极平台网址多少_农民脱贫后,低保何时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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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攻坚脱贫战略的逐步完成,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都得到显著的提升,除开五保户等特困群体之外,其基本生活问题都已经得到了相应的保障,根据国家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全国脱贫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1亿人,尤其是云南、贵州、四川等偏远山区的绝对贫困农村地区也已经基本实现了脱贫摘帽,并深入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些年农村攻坚脱贫战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2017年全国贫困人口就出现了明显的减少,贫困发生率也在持续下降,根据国家数据统计,2017年年末全国贫困人口比2016年减少了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也降低到了3.1%;到2018年国家贫困人口数量减少到1660万人,比上一年度减少了1386万人,截止到2020年脱贫攻坚战略收官之际,已经基本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脱贫摘帽,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而在农村脱贫工作之中,农村低保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也是攻坚脱贫战略实施的基础!所以随着攻坚拓展了的基础完成,很多农村居民都认为国家也要取消农村低保了! 虽然攻坚脱贫战略已经基本完成,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之中,又出台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会从脱贫之日开始设置5年的脱贫过渡期,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将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畴,可见随着攻坚脱贫战略的基本结束,国家并不会立即取消农村困难群体的低保补贴,而是会持续给予低保保障,帮助其能够实现稳定脱贫!那么农村居民脱贫之后,低保会在什么时候取消呢?在这里农村居民需要注意三大时间节点: 一、脱贫时间点 国家设置低保补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勤劳致富,而农村居民在实现脱贫致富之后,国家也设置了脱贫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也将会通过低保持续保障脱贫群众的基本生活,从而减少返贫、新增贫困等问题,如果农村脱贫时间超过了脱贫过渡期,那么农村低保保障也将会逐步取消,所以脱贫的时间点也就尤为重要,这关系到脱贫农村居民的低保保障补贴的领取! 二、脱贫过渡期期限 进入2021年之后,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以及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指出要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5年脱贫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会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也就说在脱贫过渡期内会持续给予脱贫群众低保保障,同时在过渡期内还将会对低保补贴等进行分类优化,而在脱贫过渡期结束之后,也将会逐步取消脱贫群众的低保补贴! 三、稳定脱贫时间点 国家逐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脱贫群众实现稳定脱贫,杜绝各类型的返贫、致贫等问题,随着攻坚脱贫战略的基本完成,国家也正在建立低保动态调整机制,从而及时将新增贫困群体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并将实现稳定脱贫的群体清理出低保保障范畴,所以农村居民也需要稳定脱贫时间点,在实现稳定脱贫之后,将不能享受低保补贴! 在攻坚脱贫战略逐步完成之后,国家也正在对农村低保进行相应的调整,加强了对农村因病致贫人员、因残致贫人员、三无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同时国家也在上调农村低保的补贴力度,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已经将低保补贴上调到每月1000元以上,其他部分省市也都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提升,而上调了农村低保补贴标准,除此之外,国家也在加强对农村低保发放问题的严查,重点整治少发、漏发、挪用、索要好处费等问题,对于关系保、人情保、骗取低保等问题进行整治,而随着这些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居民需要注意两件事! 1、避免好吃懒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 在持续巩固攻坚脱贫战略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改革之中,国家就指出要通过开发式帮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等引导农村居民通过双手勤劳致富,不过在农村地区还存在很多好吃懒做等群体,他们不想着如何通过双手赚钱,反而是整日游手好闲,一味等靠要、坐吃山空,对于这一类群体国家在低保问题整治过程之中,也将会清理出低保保障范畴! 2、避免大手大脚花钱,保障生活合理开支 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是由于农村攀比之风盛行,很多农村困难群体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之后,也出现了攀比行为,甚至斥巨资购买非生活必需品,比如奢侈品、汽车、空调、外出旅游等等,出现花钱大手大脚等,对于这一类低保户,国家也将会进行整治,并取消低保补贴! 文章转载自头条号-三农八卦 土地中介到哪培训?点击免费领取课程!(小程序内则直接联系客服,备注“干货包课程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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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古语有“士、农、工、商”的说法,农民的地位排在了第二。社会逐渐发展,农民各方面的条件都会相对较弱。甚至,有人会觉得“回家耕田”是对一个人能力的不认可,所以就只能从事农业。 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鼓励大家从事农业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农业农村部就“关于增强农业吸引力 提升农民职业身份荣誉感”的建议进行了答复,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去增强农业的吸引力。 01吸引人才回乡 乡村振兴的前提是,人才振兴。所谓事在人为,我们要改变农村,必须要有好的上层设计、切实有效的执行能力、以及危机应对能力。而规模化发展,又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经途径。 我国加大政策的扶持、搭建创业的平台、开展典型案例推介(这个主要是让人更了解从事工作的内容或模式),利用乡情吸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青年农民工等年轻人到农村创业或就业,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02培育高素质农民 吸引到了人才,还得好好培育才能够很好地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面向家庭农场经营者、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创业的人员等等群体开展全产业链培训,提高农技水平和农民的综合素质。 制定培育方案、构建培育体系、按需设置培训内容。针对不同的农业经营主体,所设置的培训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创业者就选择职业素养、科学发展、团队合作等课程;专业种植大户就设置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等推广应用;合作社带头人则提供市场营销、品牌创建、企业管理等学习内容。 精准地遴选可培育的对象,强化培育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培育工作的效果。 03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入农业农民相关学习内容 教育部会把农业农民相关的学习内容,合适地设置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重点课程中,引导学生认识并了解农业农民。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学生可以初步了解我国的工农业生产与人们生活的关系、古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技术的进步、袁隆平培育杂交水稻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气候对农业生产生活的影响、农业分布的特点等等,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农业、热爱农村、热爱农民,增强农民身份荣誉感。 04开展高素质农民典型宣传 正如学生时代中的“三好学生”一样,这份荣誉感能够好地激励农民奋发自强。同时,遴选出来的优秀农民代表,也可以更好地带领其他农民往更好的方向发展。经营收益好、技能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优秀农民”被广泛宣传,有助于营造社会重视农业、农民的良好氛围。 选树优秀农民典型,遴选资助活动,有助于增强农民的荣誉感,很好地吸引各类人才投身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 05利用互联网拓宽农产品销路 科技不断在发展,“农业+互联网”是大势所趋。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农业经营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培养农村电商骨干人才,利用互联网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农业农村部的回复,可以知道我国非常重视农业农村的发展,在不久的将来,你会为自己农民的身份感到自豪。发展潜力无限的农业,不应该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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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重要部署,现提出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化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三、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  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形成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   (五)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扎实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跨省区城市群实施方案,有序引导省内城市群发展。健全城市群多层次协调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六)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支持其他有条件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牵头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科学有序发展市域(郊)铁路,打通城际“断头路”。推进生态环境共防共治,构建城市间绿色隔离和生态廊道。建立都市圈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响应机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七)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统筹城市布局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生态健康安全需要,促进城市合理分工、协调联动,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八)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动开发建设方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和社区等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在中心城区周边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促进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系统评估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负责)   (九)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分类设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承担相关建设任务,吸引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积极投入,利用现有国外优惠贷款渠道予以投入。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带动作用,支持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设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负责)   (十)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全面增强边境城镇承载人口、连接城乡、支撑国防的能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引产聚人能力。建设沿边抵边公路,发展一批抵边新村和新生抵边城镇,引导边民向沿边抵边公路、边民互市贸易点、抵边聚居点等适度集中。(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一)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落地。统一实行清单管理,以各省份为单元全面建立特色小镇清单,开展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制发特色小镇发展导则,引导树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导向,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推广新一轮特色小镇建设典型经验,加强监督监管、整改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十二)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十三)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   (十四)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动重点城市群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断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五)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设备配置,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疫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等负责)   (十六)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深入建设公交都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完善定制公交、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生命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等负责)   (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七、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十)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负责)   (二十一)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二)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公路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师多机构执业,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依托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负责)   八、组织实施  (二十三)压实地方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和用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二十四)强化部际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