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注册链接_四会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概述
(一)编制目的
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统筹,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市场信息公开,落实供给引导需求,引导投资者理性决策,实现土地市场良性循环发展;以“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深入土地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眼点,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根据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肇庆市委市政府和我市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定预期。在“一带一廊一区”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带动下,支持推进“一核一轴一廊”新发展格局,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现代化城市、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主阵地、肇庆幸福产业集聚带新引擎,为肇庆“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作出四会贡献,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乐高品质新四会。
(三)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背景下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全面构建“一核一轴一廊”经济布局,着力打造高品质新都市、高水平制造新城、高质量乡村振兴高地,推进城乡良性互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形成全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格局。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四会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继续推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创新制度、制定标准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措施,合理控制住房地产用地总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供需平衡原则
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坚持以高品质新都市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着力提升四会市功能品质;推进城市空间立体开发,以用地空间的优化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根据商品房库存情况,结合潜在供地规模,合理确定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分类控制好各区域供地节奏,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强用地准入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
4、有保有压原则
按照上级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会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相关专项规划,有保有压。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市政、能源、水利等项目;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实行底线管控,摸清保护市域生态本底,市域层面划定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山丘林地、水系、滩涂等生态敏感地区的生态环境,构建开放型、多层次的城市绿地生态网络。制定必要的环境控制指标或准入条件,对新增企业提出环境控制要求,对现有污染企业提出限期治理要求。在保护好生态底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区的经济效益,发展生态农业、生态休闲旅游、绿色循环经济等功能。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结合绿道网建立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四)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政策性文件
1)《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
2)《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
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年第9号);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3年第21号);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
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住宅用地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17〕45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我省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46号);
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核定分类调控目标和加快制定住宅用地供应规划计划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7〕1189号);
1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开展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和五年中期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函〔2018〕489号);
1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权益〔2020〕2632号)。
3、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4、其他
1)《四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四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3)《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4)其他相关资料。
(五)适用范围
本计划涵盖的范围是四会市行政管辖区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六)适用期限
本计划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计划指标
(一)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四会市2021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约为161.6199公顷,按土地用途分解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计划供应商服用地2.7768公顷、住宅用地38.62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3.908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9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3184公顷,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
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把玉器产业打造成为四会幸福产业重要引擎提供坚实保障,发展现代服务业,助力都市型经济发展。2021年四会市计划供应纯商服用地2宗,总面积2.7768公顷,分别分布在东城街道、大沙镇“飞鹅岭”地段。其中,位于东城街道的商服项目计划供应约2.1802公顷商业用地。
2、住宅用地
按照国家关于坚持“房住不炒”、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努力深化土地改革、破解空间瓶颈。依托“一核一轴一廊”城市发展新格局,逐步加快东城街道、贞山街道开发建设,结合住宅用地分类调控和积极盘活低效建设用地等政策,合理布局住宅用地,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打造四会市商住综合体项目,建设大湾区现代化高品质城市。2021计划供应住宅用地仅5宗,总面积38.6200公顷,分布在东城街道、贞山街道姚沙村。
3、工矿仓储用地
全面对接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集中资源打造四大主导园区,推动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扩园进程,争取成功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以精细化工产业园为主导的省级高新区和省产业园创建;强化各要素保障,推动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产业链加快构建;推动大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土地资源整合、规划和利用,提升园区承载力。2021年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33宗,总面积93.9080公顷,主要分布在下茆镇江明村和南塘村地段、东城街道前锋村委会地段、大沙镇马房村委会地段。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保障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向民生领域倾斜,深入实施教育提升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科学合理布设学校建设,提升教育发展水平。2021年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宗,总面积约为6.9967公顷,均为教育用地,分别分布在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东侧和荔枝湾小学侧。
5、交通运输用地
加快构建“一核一轴一廊”发展新格局,确保广佛肇轻轨四会站连接线公路飞鹅岭段新建工程建设,2021年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1宗,总面积约为19.3184公顷。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1年,四会市没有安排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
7、特殊用地
2021年,四会市没有安排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三、政策导向
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按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供需平衡、可持续原则,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推动四会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出新出彩,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乐高品质新四会。
(一)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措施,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因城施策,促进多主体供应、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继续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既有调控成果,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支持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深化土地改革,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打开发展空间新局面,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开发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健康卫生、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绿色环保等幸福导向型产业;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大湾区产业体系构建,全力融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链梯度分工,扎实推进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此外,落实“一核一轴一廊”新发展格局要求,优化镇村布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环境形象品质。
(三)加强用地准入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严格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结合四会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用地准入管理,按照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产业用地标准,严格核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推进土地管理政策体系建设,通过优化用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主导,健全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保障计划内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好计划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产业用地计划指标,分期分批推出产业用地。
(二)强化服务,确保供地效率
加大土地整备工作力度,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建设用地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推动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继续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建立计划中期调整机制,在保障建设用地中实现新作为。
来源:四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