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注册链接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9月1日正式实行,共12个要点,建议收藏

第二次全面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条例里,有哪些亮点?可以如何更好地保护耕地?怎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2个要点。

  •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守护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这是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的事情。几乎所有的土地相关政策,都在反复强调这个事情。

  • 2、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政策的执行,监督者都必须要落到实处,才能发挥政策的作用。当没有明确责任主体时,“有人破坏耕地”这个问题就会像个蒲公英一样,到底会飘去哪儿呢?不知道。

最终问题只会不了了之,所以必须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这样才有助于促进问题的解决。

  • 3、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以浙江舟山为例,当地对一般耕地,每年补偿30元/亩;对永久基本农田,每年补偿40元/亩;而对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则是每年补偿50元/亩。如果是占用耕地,则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 4、细化土地征收程序

将土地征收流程细化,予以公布。那么,在遇到土地征收时,就可以对比参照,判断征收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如果发现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则可以及时依法维权,保障自己土地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程序有6步:①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②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和听证;③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④申请土地征收审批;⑤发布土地征收公告;⑥实施土地征收。

  • 5、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

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有助于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时规定了可以用于入市交易的土地类型、土地用途、交易前提、交易方式等,规范对于集体土地的管理。

  • 6、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

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但是,多个政策的颁布,都强调农民主体、尊重他们的意愿,不能以任何手段迫使农村村民放弃宅基地权益。而“三权分置”是为盘活宅基地作保障,让其有序流转,受法律保障。

  • 7、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批材料、合并审批事项,这项举措有助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切实站在农村村民的角度去处理问题,鼓励土地入市。

  • 8、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

强化空间规划意识、构建管控边界、细化空间约束指标,国土空间规划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 9、完善临时用地管理

避免出现久占土地的情况出现,明确规定临时用地的期限是2年,如果是用于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那期限不能超过4年(特殊情况除外,例如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了时间上的限制,土地使用者需要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 10、为土地监察权的行使划定边界

对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可包括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管理重大决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其他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

我国将土地督察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行使土地督察权的方式,有利于确保土地督察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11、挂牌出让有了法律地位

挂牌出让方式是在多年的土地管理实践中探索出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市场化配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它的法律地位,是从行政法规层面确立的。

而确定土地使用者的方式可以是双方协议,还可以是拥有竞争性的招标、拍卖、挂牌等。

  • 12、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只靠呼吁,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必须完善了处罚措施,增加了法律责任规定,同时提高了处罚额度。为了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保护耕地。

以上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2个要点,对于新实施的政策,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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