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4代理注册_乡村治理方面,广东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经验?

乡村振兴,可以是一个名词,也可以是一个动词,始终站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选定了5个试点进行乡村振兴的综合改革。与乡村振兴齐头并进的,还有乡村治理。

振兴与治理,其实有着很多重叠的地方。不同的区域,振兴或需要治理的模式都是不一样的,没有任何一个区域可以完全复制另一个区域的振兴或处理方式。想要达到理想的效果,纵然实际的动作不能完全复制,但是经验的总结则可以通用。

那么,乡村治理的“广东模式”是什么样的呢?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经验?


1、顶层设计

广东每年都会召开全省会议,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讨论、部署,参与者为常委、纪委、农办、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成员。

顶层的设计,有助于乡村治理的推进。前期可以通过计划部署,预见所收到的成效;中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寻找更优的方案;后期则可以明确到具体任务、大力推进落实各项部署的执行。

例如“百镇千村”的示范创建活动,申报方式由“定时点”改为“定周期”,实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审核一批”;为了让工作落到实处,设定“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的监督模式。

一套合理而科学的顶层设计,有利于党对乡村的领导加强、乡村自治活力增强、社会治理基础夯实。


2、创新浪潮

广东人,历史以来都是勇于创新。试点区域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出可行的新乡村治理模式。例如江门的“积分制”、梅州的“清单制”、惠州的法治建设。

  • 江门“积分制”

首先制订阶段时,就已经发动过村民大讨论;确立了具体实施方案后,则改编成酱油诗、举行多个宣传活动,便于村民的记忆;最后开始评选“红黑榜”。

这项举措,其实相当于村民们各自互相监督,有助于乡村风气的改善。

  • 梅州“清单制”

为了让基层干部干事更有章法、政策落实更顺畅,所以梅州的“清单制”包括了责权、工作事项等等罗列。权责运行流程图确立后,干部群众都能够按照流程处理问题,可以有效快速地解决问题。

  • 惠州“法治建设”

在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法治建设是很有必要的。只是,法治建设说难不难,要普及还是需要很有力地、持续地推广,不能一两次就结束。而在惠州,制定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走进每个行政村,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村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也能更好地避免触犯法律。


3、总结经验

乡村要振兴,前一步就是乡村治理,乡村治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有很多错综复杂的情况存在。就广东而言,各区域的经济发展、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等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以,通过创建试点示范,有助于鼓励各地的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方法,破解治理难题。

广东之所以要创建多个乡村治理的示范区域、打造出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乡村善治样板,主要是为了总结可复制的经验、能沿用的问题解决方法,为全国各地的乡村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顾幸伟表示:“广东省已经基本构建起了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正在朝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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