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注册登陆平台_女婿也能继承宅基地,还先于兄弟姐妹?宅基地继承政策有变!

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房,可以说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俗话说,有恒产才有恒心,如果没有一定的财产支撑,任何人都很难生存下去。因此,农民更希望将自己的宅基地和农房,传递给自己的下一代。

    但是现在政策有变,女婿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了?一起看看怎么回事吧

 依据中国的传统来看,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房,大多只能由儿子或女儿继承,他们是理所应当的第1顺位继承人。

如果说女婿也可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老丈人家的宅基地和农房,不知道大家会作何考虑?

1.女婿算半个儿子?

在农村的传统观念中,女婿也是半个儿子,而在宅基地的继承方面,这一观念也有所体现。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农村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由继承人顺位继承,而同时参考“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由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一并继承。


    除了常规意义上由儿子和女儿继承以外,女婿也可以继承老丈人家的宅基地和农房,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女婿丧偶;第二,女婿尽了赡养义务。


   与此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女婿,在对宅基地和农房的继承顺序上,居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行列,即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权。而相比于宅基地和农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言,女婿在继承顺序上,明显要靠前。这也是为什么说,女婿在继承老丈人家的宅基地和农房时,优先于老丈人的兄弟姐妹的原因。


2.注意!近两年的宅基地继承规定有变

在此前,自然资源部联合其他六部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示,户口迁出的农村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并可通过确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与此同时,从明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在立遗嘱后,若遗嘱人作出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法律行为,则视为自动撤回此前所立遗嘱。


    首先,户口迁出的农村子女,可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的条款,实际上是对《继承法》的一个补充。而这样做的好处,不仅是对农民财产的进一步保护和认可,避免了因“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流通”,而导致子女户口全部迁出后,宅基地被随意收回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解决了户口迁出子女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除此以外,在明年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对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传统《继承法》中对应条款的变更,这也意味着,农民未来在对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继承问题上,公证遗嘱将不再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如此一来,农民便可通过随时更改财产继承人的方法,来对子女的赡养行为进行约束,从而保证真正孝顺的子女,能够最终继承自己的宅基地和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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